她男朋友平时看着挺安静的,实际上是个凌晨的疯狗。

    开了荤就止不住事儿,每次都往凌晨方向前行。

    唐棠再次后悔今日不应该撩拨这狗东西,狠狠地在他耳朵上咬了一下后,她伸出手指戳在了他肩膀处的麒麟头上。染着红寇的指甲不停地刮着麒麟的脑袋,又戳了戳它的眼睛。

    因为运动的原因,男朋友身上的鸽子血纹身开始浮现,环绕在半个肩膀,配合他此刻有些朦胧的眼神,简直是绝了。

    唐棠看着看着,自己竟然有了些罪过感,这种罪过感来源于她似乎把一个仙人拽入凡尘了。

    “嗯?”男朋友见她走神,疑惑地发出气音,随后伸手钳住了她的细腰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这家伙以前是干什么的,手上带着一层茧,粗糙极了。

    唐棠只觉得他在挠痒痒似的,笑着扭了一下身子,希望避开,没想到他“嘶”了一声,仿佛是被她的动作刺激到了。

    看着他变得有些危险的表情,唐棠心里咯噔一下。

    完了,今日又是奔向凌晨去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日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中午十二点。

    唐棠慌了一下,拿出手机后才发现今日是难得的休息日,她可以好好的休息一天。她抬手摸了摸身边的被窝,已经凉透了,看样子男朋友今日又是按时起来的。

    这家伙像个活的生物钟,每天5点准时醒,下楼跑步运动一小时。上楼吃了早餐就是发呆,偶尔看看报纸。

    活像个五六十岁的老年人。

    还这么想着,唐棠听到了平稳轻盈的脚步声,她抬头望去,只见那人幽幽地站在门口凝视着她,声音极浅。

    “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饭好了?”唐棠掀开被子,穿着蚕丝睡裙的她走到衣柜前,认真地挑选着今日穿的衣服。她瞥了一眼站在门口的男人,歪了歪头,“今天陪我出去一趟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他点头,面上表情不显。不熟悉的人可能觉得他不近人情,但是在唐棠的眼里,眼前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失去记忆的黑背德牧犬,看起来凶,实际上没人比他更可爱。

    唐棠挺开心的,她找了一件红色的过膝裙放好之后,就跟着他一起吃饭了。

    说句实话,这男人虽然失忆了,但是谈朋友过日子是真的合适。做饭手艺简直绝了,也不知道以前是不是专门学过。唯一不好的就是太呆了,仿佛没什么兴趣爱好,也没什么要做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