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朋友,你还好么?”洪哲拍了拍手里的摄像机,露出一个不是那么正常的笑容,然后把它抱到了怀里,“两年没见了,我好想你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我要不要去当艺人呢?”洪哲躺回床上,双手把摄像机捧到脑袋上方自言自语道,“反正,开心就好了嘛。”说着脑海中又想起了这几天经常萦绕在耳边的那个格外真实的梦境,“最好能让大家都开心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做艺人会不会太拘束了呢?自由的翅膀还没怎么扇动就要被束缚起来了吗?”

    “哈,说得我好像一定能成名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既不会唱歌,又不会跳舞,还没有什么舞台经验。”

    说着说着,洪哲突然想起了在部队里几个前辈强制让他在队伍前方跳舞的场景,“真是不堪回首的一段记忆啊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集合晚了几秒钟,就被队长叫了出去,用这种新式‘训练方法’好好羞辱了一顿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,本来就不会跳舞,勉强扭了扭屁股然后上肢下肢再随着扭一扭,结果连这种动作都没能协调的来,最后变成了脱节舞。”回忆着这个场景的洪哲表示自己都没眼看了。。。

    “最后,没办法,扭了几下胯,意外地效果还不错来着,大家也都笑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”然后大家一起额外越野了五公里。。。”

    “在那之后,我在小队里也算是个名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人送外号,流!氓!哥!”

    “算了,算了,还是别提了,说多了都是泪啊!”

    “不如去当个搞笑艺人?”洪哲心思一动。

    “不过我长得还算挺帅。”洪哲摸了摸下巴,脑子里出现了这几天在电视里看到的一位叫朴明秀的大哥的脸,“要我有那种脸的话,哇,站在那里就可以搞笑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,有机会见到那个哥的话,一定要问问他到底是怎么用那样一张脸活到现在的。”

    “东勋在X-Man上好像经常和他做配合,或许真的有机会见到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怎么擅长装疯卖傻。”

    Emmmmm…本来就很疯应该不算装疯吧…

    “在那个什么《NoBrainSurvival》的节目里,有个胖子,好像是叫郑俊河吧,梳着大背头,脑袋上抹了一瓶发胶的大胖子,那个傻瓜扮得,真是太真实了。

    “据说这位还是个演员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