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!一不小心写得投入,这下糟了!”

    看到时间后,林悠连忙将纸张折起来放入口袋,然后朝着大门冲了过去。

    【呵,男人!刚刚说好给穹做饭,现在却这样!】【但现在都十一点了,哪有那么多时间?】【话说,男主是在写吗?我刚刚暂停看了一眼,发现那纸张上居然有剧情!】

    【不是乱画?我拉回去看看!】【真的牛逼!那看起来貌似还挺有意思的】【达成成就,在动漫里看】

    【这番真的牛皮】【希望到时候男主写的,咱们这边也可以发售】

    看到这条弹幕,林悠眼睛一亮,将这个记在心底里。

    码字太过专注也不是一件好事。

    而且即便林悠很专注,码字效率却不怎么高。

    因为没有电脑,只能手写,一早上三个多小时,他写了大约四千多字,再加上昨晚写的一千字,总共才五千字。

    四个小时五千字,这和林悠听说过的网络作家的码字速度相比差远了。

    林悠听说过某些触手怪一小时就能写六千字,当然这也有电脑码字快的缘故。

    所以林悠下定决心,以后一定要整一台电脑,最不行也要搞台打字机。

    手写实在太慢了!

    虽然只写了五千字,但开头好歹是写出来了。

    林悠写完的时候也看了看,自我感觉还不错。

    穿好鞋子,再次摸了一下装着纸张的口袋,感受到那微微隆起的存在,林悠这才安心。

    毕竟,这纸张是当前他最看重的东西。

    关好门窗,林悠下楼朝777便利店跑去。

    就像弹幕们说的,因为码字耗费时间太多,林悠此刻根本没时间做饭。

    所以去便利店买便当才是最佳选择。

    并且,林悠也正好顺路去辞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