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?”庞士元有些犹豫。

    以他和庞降香的实力,闯荡江湖也不是那么容易,尤其是进入一片混乱的恒州之后,更是连续遇险。

    有两次,都是仗着轻功和马快,才跑掉的。

    那时他们两个都能打,也都能跑,这才能成功逃脱。

    可如果加了陆晓峰,他们再遇险还能跑掉吗?

    那可真的难说了。

    由于有没有多少自保之力,又跑不快的小孩在,一些不必要的战斗恐怕会变成必要。一些打到一半就能跑掉的战斗,恐怕会变成死战。

    这绝对会降低他们好几成的生存几率。

    因此,从本心上说,庞士元并不想带陆晓峰一起上路。

    可陆晓峰现在的情况,似乎也只能带他上路。

    何况,他看到庞降香明显是请求的眼神。

    看起来不带是不行了,不过庞士元也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。

    不过,现在还不是说这个的时候。

    一枚铜币飞出,刚刚起步准备逃命的红巾盗又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庞士元就道:“行,小凤你就先跟着我们。现在,我们先来问问这个家伙!”

    两人还没有走近,断臂的红巾盗已经连连求饶:“大侠,饶命啊!我们有眼不识泰山,跑到你老人家这里撒野。你看,我们都已经死了一个同伴,我也断了臂,你就饶了我们吧!”

    断臂的红巾盗的样子很有些谄媚。完全看不到他来的时候的那种嚣张。

    庞士元走到红巾盗前头,居高临下地问道:“你们从哪里知道陆晓峰在这里守墓?”

    红巾盗很知道什么叫识时务者为俊杰。很老实地回道:“秦城。”

    “秦城都已经被你们红巾盗洗劫一空了,你们还去秦城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。但闵爷说要去。我们当然就去了。”说话的时候,红巾盗的手不自觉就抬了起来,可很快胳膊上就传来了一阵剧痛,让他停了手。即便这样,在提到闵爷的时候,红巾盗的声音中就依然带着一些自豪和崇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