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茫然的走在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中,身边经过的人时不时的看向我的脸。

    身无分文、无亲无故,我该怎么办?

    肚子又开始拼命的叫了,穿越消耗了太多能量,我必须补充体力。

    脚上拖着并不合适的鞋一步步来到快餐店的门口,看着玻璃窗内正在吃东西的人们,我咽了咽口水。

    我进去怎么说比较好,可怜可怜我,给我点吃的吧。

    自己怎么就沦落成一个要饭的?好歹我也曾是身价七千多万的有钱人。

    徘徊在快餐店的门口,突然身子被人撞了一下险些磕在玻璃上。

    “干什么呢!!好狗不挡道,你堵着门要死啊!!”

    这声音···我猛地抬头看向撞我的高大身影,惊喜的大叫出声“付景轩!!!”

    这个站在我面前的男人梳着夸张的头型,左右剃着贴脑皮的短发,额顶的长发扎成小辫束在脑后,脸上的肌肤水嫩许多,肤色也白了些。

    五官和十年后没有太大区别,气质上显得更加嚣张。

    “我们睡过?”

    “咳咳···没有,不过我认识你。”

    “认识我的女人的太多,让开!”付景轩拉开玻璃门,我一把拉住他的黑色t恤衣角。

    “干什么?”他皱着眉瞪了我一眼。

    “我太饿了。”乞求着看向他努力的眨了眨眼睛,换来的却是他嘲讽的耻笑。

    “疯婆子。”说完用力把我推向一旁转身走进快餐店内。

    “付景轩!!你敢这么对我!!”气死我了,他怎么是这样的人,他不是我最好的朋友吗?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是不是?

    我瘫坐在地上望着玻璃窗里的身影,忽然意识到,他现在只有十九岁,正是最叛逆的那段时期,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我妈来引导他,他会学坏吧。

    我作为一个心地善良乐善好施普度众生的神人,有理由有义务让他请我吃顿饭。

    想到这我找准时机,趁他还没开始咬下汉堡的那一刻快步冲了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