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学锋走出厨房,瘫坐在里屋,望着李春花的背影,娘的,老子这特么是精虫噬脑么?竟然沦落到伺候这老娘们……骚得一批!

    从来没有累不死的牛,只有耕不坏的地。

    在这个寡妇李春花上耕耘那么久,将自己积蓄已久的精华,全部洒在李春花这块荒芜的土地上,目的为了什么?

    张大蛮!

    只有这个千刀万剐的狗杂碎,每当想起张大蛮,许学锋内心深处便是充满着无限的仇恨。

    是他抢走了秦琳!

    阻断了张大蛮从李春花家里那块土地的念想,他自认为是赢了张大蛮,所以,他很骄傲,也很“精”职“精”责地伺候李春花。

    虎狼之年的女人,那还真不是省油的灯,之强,完全是出乎许学锋的想象。

    而且还是那种能上能下,上则策马扬鞭,驰骋千里,下则遨游汪洋,一泻千里。

    所以,许学锋算是长见识了,特么的,以自身的经验得出结论:即便是身经百战的狼友,千万不要小觑了任何一个虎狼之年的女人。

    因为随时会阴沟里翻船,这不,才没几日,许学锋的腰都快给李春花夹断了。

    幸好,许学锋也比较年轻力壮,精力恢复得也比较快,所以,才能够战斗至今。

    而且,最为要命的是,并不是会让他懈怠,而是很容易让他沉溺。

    李春花那股子骚劲,身材也是丰腴,风韵犹存,或者说,丰满的,那绝对是具有杀伤力的。

    一旦陷入其中,难以自拔。

    因此,哪怕在厨房,也能够瞬间激起许学锋的战斗,给她一条泥鳅的时间,让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,都成为他和李春花的战场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李春花倒也闲暇,每天和许学锋关在屋子里,尽干那些见不得人羞羞的事。

    累坏了许学锋不说,李春花却是从未有过这样的满足与幸福感,她甚至幻想、错觉地以为自己恋爱了,许学锋这位见过世面,读过书,还大学本科的大学生,成了她寡妇李春花的男人,那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啊!

    “吃饭了,学锋!”做好了饭菜,李春花走出了厨房,叫喊了一声,却是没有答应,也不见了人影。

    “咦?学锋,吃饭了!”李春花朝着他们这些天几乎没怎么离开过的温柔窝,看了一眼,还是不见了寡妇李春花,“奇怪了,他人呢?”

    屋里屋外,都找遍了,都没有看到许学锋,她有些失落,难道他离开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