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哟,没想到你胆子那么小。我可不怕死!”

    “别说大话,刚才吓得尿裤子的是谁呀?我早就闻到了!”

    “你少说两句吧!现在找人才是要紧事!”

    “好,好,安静点,让我回想一下,碰见他的那一天……”

    林珑在倾听的过程中,经历了心情的剧烈起伏。

    听闻他们要捉王烈枫,她是心中半惊半好奇,萍水相逢,事不关己,可是又因为有了那么一点牵扯,使她有些感兴趣;随后听他们争吵,她又觉得好笑,仿佛两个小孩在疯言疯语,近乎于半癫半傻,她觉得他们在说胡话;可是听到最后,他们决意要循着气味找人的时候,她有点慌了。

    如果那个人的鼻子真如他所说的那么灵验,那么她刚才,是真真切切地接触过王烈枫的。她给他敷药,给他包扎,更要命的是,他曾经在意识模糊的时候抱过她,他的怀抱温暖又沉闷,叫人脸红心跳。

    谁曾想到,这个拥抱是这样危险?

    人的鼻子灵验起来,会到怎样的程度?

    是根据一个人的气味,找出与他气味相近的人,以便于株连九族,还是从他的残留的一点余香开始,一点一点地搜寻出真相?

    林珑本就雪白的面孔顿失血色,嘴唇也迅速降温,变作颤抖的清灰。她越想越心慌,越想越恐怖。

    如果足够灵敏的话……

    那可就太恐怖了。

    “闻到了!”那个黑衣人突然睁开眼睛,眼中溢满了兴奋,“是王烈枫的味道,很近很近……”

    另一人揉着心口道:“你吓死我了!知不知道我耳朵特别灵,稍微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听得一清二楚,刚才你这么一吼,我真是吓得肝都要被你震碎了!”

    “哦,对不起,我差点忘记了,我们俩呀,一个是‘狗鼻子’犬嗅,一个是‘兔耳朵’扑朔,若是联合起来抓人呀,就算这个人再能躲,再能掩饰,哪怕他上天入地,只要不是断气了,就都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!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吗?等你找到了王烈枫,我只消一听,听见他的呼吸声,别说一个王烈枫,就算十个王烈枫,抓起来都轻而易举!所以,王烈枫在哪?我已经等不及了!”

    “你先别急,先听我来给你描述一下。王烈枫的气味,我不会记错:初闻是橘子花的醇厚新鲜,略带了些清冷;再吸一口气,又是松树的味道,去掉了本来就只剩下一点点的甜味,越发的清苦和清新;然后他转身走开,爽利地带走了那些味道,你又能闻到一丝很淡很淡的残留的甜。啊,我真怀念这个味道,真叫人神魂颠倒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这描述的,简直让人以为你喜欢他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病呀?喜欢他我不是找死吗?我这是抱着欣赏的态度,去喜欢一个好闻的味道,好吗?你知道这种气味多难得……”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我知道了。你和我说完了这个味道,接下来能告诉我,他在哪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