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弗兰克是想让靶眼去暗杀托尼斯塔克的,但是被金并拒绝了。

    开玩笑,暗杀托尼斯塔克,嫌自己命长了吧。

    不说能不能成功,失败了,自己就要承受斯塔克的怒火,以斯塔克在美利坚的势力,自己一定会损失惨重。

    要是成功了,自己就要承受美利坚国家方面的怒火了。

    暗杀一名位于美利坚顶端的富豪,同时还在军方非常有势力,金并没有那么傻,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就去做这件事,他金并能混到今天,可不是靠着纯粹的蛮力混上来的。

    在金并拒绝了弗兰克的请求后,弗兰克开始对靶眼的战斗力产生了怀疑,并要求金并换人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金并之所以拒绝,是因为靶眼的能力不足。

    虽然弗兰克听说过靶眼的威名,但是从未见过靶眼出手。

    弗兰克·阿米克向来信奉一句话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。

    这句话是来自那个古老的东方大国的,弗兰克觉得很有道理,并把这句话牢牢的记在了心中。

    但是当靶眼把嘴里的牙签,隔着10米钉在他的小弟弟旁的时候,他就不那么想了。

    当时那根牙签离我的小兄弟只有1。——弗兰克·阿米克

    在这之后,弗兰克·阿米克就相信了金并的话,靶眼是他手下的头号杀手,据说靶眼成为头号杀手,还是杀了金并手下的前头号杀手,一个女人,才成功上位的。

    不过在自己的小兄弟刚刚才受到致命危险的关头,弗兰克还是觉得不说比较好。

    弗兰克把靶眼请到了自家的大厦中好吃好喝的供着,虽然作为一名黑帮老大这有些掉价,但是为了自己的生命,这一切都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在花费了500万美金后,得到了靶眼会全力出手的承诺,弗兰克大喜过望。

    凭借着靶眼变态的实力隐藏在暗中,还有自己布置的一百名保镖,以及数不胜数的火力,弗兰克相信,就算是那天百老汇大道上的那两个巨人来了也是有来无回。

    没错,他膨胀了。

    不过为什么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了。

    要是以往,弗兰克·阿米克一定会选择退缩,不过现在不行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,把自己的消息散布出去,说自己得罪了钢铁侠,在现在几乎全纽约的黑帮都得知了这个消息的情况下,如果自己退缩了,那么第二天,就会有着数不胜数的人来挑战自己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