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过得清贫,可爸爸妈妈都是勤劳又善良的人,从没苦过孩子,有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宋闻星和姐姐,两个孩子一人一份,绝不偏心。

   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把他和姐姐当成心尖尖来宠爱,宋闻星从小没受过半分委屈,要什么家里给什么,所以才被宠成了娇气的性格。

    宋闻星小学上到一半的时候,老妈买彩票中了特等奖,老爸家拆迁分了几十套房子,他们家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。

    周围的邻居都说,宋家是好人有好报。

    虽然neoney无法跻身上流阶层,但宋闻星的爸妈并不在意这些,一家人还是和以前一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。

    尽管宋闻星性格娇气了些,实际上却和家人一样善良又勇敢,和他交往的朋友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。

    天生团宠的属性让他和殷浚这些富二代朋友迅速打成一片,并且备受朋友们如慈父般的关怀。

    谁能想到,决定独自从南方搬到雀山市后,宋闻星却经历了这么多不开心的事情。

    一个人在外漂泊,没有家人,也没有朋友。

    宋闻星觉得自己好想好想家,也好委屈。

    和家里人通完视频后,宋闻星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,一直想着今天晚上陆之丞为他挡激光笔的事情。

    陆之丞的眼睛……真的没事吗?

    还有,他为什么要替自己挡激光笔呢?

    就在宋闻星发呆的时候,忽然,他的手机再次震了起来。

    宋闻星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,发现是荼白打来的,顿时紧张起来,马上从沙发上翻身坐起。

    荼白也知道他在舞台上甩掉耳麦的事情了吗?

    宋闻星犹豫地接起电话:“喂?荼白哥哥……”

    “闻星,睡了吗?”手机那头传来荼白温软的声音,“你的眼睛还好吗?”

    “眼睛没事,可……”

    “本来想明天再跟你说的,但是我想你今晚一定需要一个好消息。”荼白轻轻笑了一声,“你电影男主的试镜过了,你看什么时候有空来跟我签下合同?”

    “不,我选一首,你来唱。”荼白拿出手机,划了划屏幕,然后指了一下,“就唱这个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