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天。”

    看到王伦嗖一下飞奔出去了十几米,好像原地还隐约出现了残影,这人倒抽凉气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样的速度啊,百米飞人的速度都及不上王伦。

    其他几个人也看呆了,尤其那名误朝王伦开枪的年轻人,算是明白自己一枪朝王伦射出后,王伦为什么会一点事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这速度,躲闪起来,太非人了。

    王伦自然不知道身后几人现在的反应,他循着枪声到了几百米外,见到了一个同样穿着迷彩服的警察,出声道:“我是王伦,自己人。”

    他不是怕挨枪,而是不想浪费同盟的子弹,毕竟子弹用掉也是一笔花费,能给边境支队节省一点也好。

    没去问对方敌人跑哪去了,因为这时候附近又有枪声响起,王伦追赶了上去,很快就看到一个健壮的警察正在快速追击一名穿着花色短袖的大汉。

    敌人跑动也很快,而且时不时回头用手枪阻击警察。

    这敌人,他要了。

    王伦飞奔上去,速度比疯狂逃跑的敌人还要快,而且是笔直朝着前面跑。

    逃跑的大汉见一枪没能将王伦撂倒,咒骂了一句“疯子”,然后撒开腿力奔跑。

    子弹都射中对方了,对方什么事都没有,仿佛高速旋转的子弹打在身上等于是一支粉笔落到身上一样,难怪在之前,那么多的护卫都杀不死对方,对方简直就是妖魔鬼怪。

    他跑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,可是两秒钟后就发现,王伦离他更近了,距离可能就只剩下了十米的样子。

    再跑下去,他肯定拉不开距离,会被追上了,只得心一横,停下来转身,手枪开始连射。

    砰砰砰砰砰。

    数颗子弹射出去,大汉傻了眼,只见子弹打在对方身上,哪怕是打在对方脑袋上了,都被一股白色的护罩吸纳,子弹卡在了里面。

    随着对方身体一震,这些子弹都落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而他仍然机械似的扣动扳机,手枪却只是发出空响,没子弹了。

    “别,别杀我!”

    大汉凶神恶煞的样子刹那间变为了软弱绵羊的样子,在求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