靶眼,名为莱斯特,是一位杀手。至於姓什麽,没人知道,因为知道的人都Si了。

    莱斯特喜欢nVe杀他的“猎物”,而且有一手百发百中的本事,基本上只有他不想S的目标,没有他S不中的目标。

    他是个收钱办事的杀手,但大多数时间,他只为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服务。

    没办法,杀手也要生活,也需要钱。而金并给的太多了。

    当然,他不是金并的手下,在不给金并做事的时候,他可以随意接单,b如今天这单。

    五个小帮派凑了200W请他出手击杀最近声名鹊起的大盗贼,本来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,他也没多做准备。

    但是一番试探之後,他开始兴奋了。

    对方居然是个高手,和他一样是个非凡的高手。

    他早就受够了nVe杀普通人的滋味,一个高手的鲜血,一定能让他更兴奋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知道自己准备不充分,现在就和大盗贼对战的话,就算不吃亏,胜算也不大。

    於是,他撤退了。

    不过,他是战略X撤退,而不是逃跑。

    这叫诱敌深入,来自东国的兵法,是他杀了一个唐人街黑老大,从他收藏的兵书上学来的。

    还好那是一本英译的兵法,不然他还真看不懂。(据说上世纪老美士兵人手一本《孙子兵法》,也不知道是真是假。)

    他对那本兵法的内容惊为天人,这几年靠着那本兵法,他YSi过不少势均力敌的敌人。

    只可惜,他走得快,根本没看到霍森变成狂乱的过程,否则就没那麽自信了。

    控制了身T的狂乱,一路在居民楼上蹦蹦跳跳,甚至霍森还将记忆中蜘蛛侠的移动方式传送给了狂乱。

    没一会,三米高的狂乱居然也利用自身的特X,变成了一个大号“蜘蛛侠”。

    就是落点的时候威力大了点。

    在狂乱第三次把别人的房子给踩塌的时候,霍森终於受不了开口了。

    “你就不能把身T缩小点?非要变那麽大吗?目标大,捱揍的机率也大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