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阁下,我先回答原告律🟋师的第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高飞成为我随从的时间🎒🐠🁓并不长,但是,在短短的时间内,聪慧的他也掌握了许多随从需要掌握的技能。

    比如——在他🈆的老🅩🉑板面临生命威胁的时🀩候开枪。

    原告律师说高飞🖰🖐的亲戚邻里不知📠🜍道他会开枪。

    这我就想🉤🉓问原告律师🙸🏊先生,🚹😑您撒尿分几道叉,您的亲戚邻里还有朋友都知道么?

    我想是不知道的。

    我想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,也不会每掌握一项技能,就恨☄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法官阁下,我想您也一定这样认为。

    至于原告律师说的第二个问题,枪并非量产产品,🃉市面上购买不到。

    这我也可以解🈆答,这柄枪是我的📠🜍好朋友制作并且赠与给我的。☄

    雇佣高飞后☩🂄🌌,因为这把枪比较沉,我就将他交给高飞让🔊⚢📅他保管。

    原告律师,如果您认为我是杀死史密斯先生的凶手,请您给出更多的证♀据。

    法官阁下,我说完了。”

    道格重新坐下了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,首🚹😑先是因为事发当场,就只有🔊⚢📅他和小擦鞋匠还有已经死去的史密斯三人。

    史密斯已经死了,死人当然无法说话。

    小擦鞋匠也不必担心。

    那当然他说什么是真相,什么就是真相了。

    至于其它的像是指纹、血迹、皮屑、毛发之类的刑侦手段,或许在两百年后能指🉊出凶手是谁。

    但是,在十九世纪,合同上虽然可以按手印,但是却💝💹还没有人将指纹甄别纳入刑🉊侦体系。

    退⚓🐿一万步说,就算🅩🉑是那柄枪上有道格的指纹又能如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