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你这嘴是怎么回事?破成这样。”

    燕行从头天晚上问到第二天下午,聂大侠都是一个答案,“疯狗咬的!”

    那确实挺疯的,燕行还问:“你两后来怎么证明你们是断袖的?”

    聂欢没所谓一句:“何需证明,我从十三岁起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。”

    燕大侠呛得脸红,打死不信,“少拿屁话唬我。”

    他这话比赚钱去行侠仗义还扯淡,要知道在血凝宫,几乎所有女杀手都是为了聂欢才情窦初开的。

    “小时候咱两光着屁股游过那么多次河,你没偷窥我吧?”,燕行说罢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聂欢扭头,皮笑肉不笑:“光明正大看的,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你长不了多长!”

    “我日”

    碰了一鼻子灰不说,居然被这般侮辱。敢掏出来比吗?不过还是算了,他有自知之明,聂大侠这身板,可能、大概、或许真的比不过。

    “说那么多,所以你嘴巴怎么肿的?”

    聂欢龇牙,第一百次回道:“疯狗咬的。”

    燕行:“叶澜双的也是?可真壮观,从左到右,皮都被啃掉,那血流得啊……啧啧,咬他的狗勇气可嘉,由衷钦佩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,他为什么没把燕行掐死,聂欢深呼吸,只怪自己太善良。

    为不引起注意,他们住的地方很偏。

    聂欢趴在阁楼上,戒酒的第五天,心里抓心捞肺,无时无刻都想来上一口辛辣刺激的白酒。

    这个城的古怪,怪在真的是断袖的天堂,不论是田边耕种的农夫,还是街边做生意的老板,对于世俗不接受,甚至排斥的人们来说,莲城无疑是断袖们情感的宣泄之地。

    但男人聚集之地,暴力与血腥往往是这座城的家常便饭。

    只见街头有几人被揪着头发拖行,全身上下只剩快遮羞布,血肉模糊的裸/体被拉出一条长长的血带子。

    街上行人匆匆,却没人愿意多看一眼,好像已经见怪不怪。命如草芥,十几条人命,还不抵一块猪肉的吸引力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