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跑步,对我来说,像是一种特别的仪式。只有很少的人可以一起共享的仪式。”

    蔻蔻渐渐的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从慢跑变成了调整呼吸的散步,走到旁边的网球场的围栏旁边,仿佛沿着时光的长河逆流而上,曾经习以为常的记忆从她的心底缓缓浮现。

    真正的仪式感不是一生只会去做一次的事情。

    不是在高级餐厅里用银质的餐具吃鹅肝,不是穿着你最好的晚礼服走出剧院门外,激动的等待着屁股带小尾巴的燕尾服侍者,躬身替你拉开黑色梅赛德斯厚重的车门。

    而是把每天都会去做的事情,做的郑重其事,做的庄严而认真。

    这个喜欢蹦蹦跳跳、眉眼总是带笑的青春妹子,此刻的神态就庄严的近乎朴素或者说神圣。

    顾为经想起以前读村上春树的文章。

    村上春树也是个跑步的超级爱好者。

    一生最严肃最痴迷对待的只有三件事,一者是爵士乐,一者是菲茨杰拉德的,再就是每天风雨不辍的晨跑。

    他衷爱一个人静静的长跑。

    村上提及跑步对他来说,是一个悟道和自身思考的过程,是一個人的苦行,是对“人生的最有效隐喻”。

    顾为经不知道。

    蔻蔻心中,跑步是不是也有相似的重要意味。

    有些人和别人上床像是吃饭喝水,却一辈子都不曾说爱。

    也有些人天天把爱挂在嘴边,却执拗的不愿意和最亲近的人分享那首他触动灵魂的音乐,分享小时候和父亲常去的足球场,分享和初恋一起种下的一只苹果树……

    那是他们心灵中不可触碰的净土,层层帷幔后最为隐秘的私人空间。

    他只是单纯的觉得。

    蔻蔻散发出的感觉,和村上春树的文字很像——有着遗忘已久的气味,有着温柔的怀念,也有严苛的痛楚。

    如清水一样白近乎透明,轻的几乎并不存在世间。

    她身上的粉色不是衣服的颜色,而是日幕时刻天上的夕阳从那个透明的女孩身上穿过,所留下的幻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