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啪啪啪”

    子弹如同流水一般袭向类人。

    只见类人快速挥动手臂,空中不断传来“当当当”轻脆的响声,所有的子弹竟然无一遗漏全部被挡了下来。

    为什么不用枪?

    这就是答案。

    子弹对类人近乎于无用,即使有子弹能击中类人的身体,对它所造成的危险也危科其微。

    受伤的威龙军士兵明知道没用还是开枪,不过是想为自己的同伴争取短暂的喘息机会。

    缓了口气,另外三名威龙军士兵立马就又同一时间挥刀而上,再次与类人战成一团,只是战斗对他们来说变得更加艰难。

    为什么不逃走?

    黄尚觉得这些人有些愚蠢,既然明知道打不过为什么还要送死,暂时的逃离换回来的是更好的攻击。

    是因为荣誉?

    也许是因为其它。

    黄尚很想问却没有问,他知道这些人悍不畏死一定有自己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如果我死了,你就拿着它离开。

    不论是继续前往威龙城还是返回凤凰城都由你自己决定。”

    李剑锋突然将战斗机械骨骼包塞给黄尚。

    那是威龙军的敌人,不是凤凰城的敌人,为什么李剑锋要过去帮忙?

    明知道会死还要上?

    黄尚犹豫了两秒,这两秒李剑锋已经冲出了十几米,中途捡起一把威龙军用过的掌宽大刀就加入了战圈。

    威龙军虽然正苦于和类人拼斗,但是李剑锋一出现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,尤其是那名坐在地上端枪的威龙军士兵更是将枪口指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凤凰军九连连长李剑锋前来帮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