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检查站,就是一水的土路,在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,拐上了一条柏油路。这条柏油路也非常陈旧,都是坑坑洼洼的,给人的感觉就是年久失修的样子。
沿着这条道路走了一阵之后,就感觉自己有些傻。
华莱士的窝点,就在柬国暹粒市的近郊一个小乡村里,所以距离目前所在的地方还有点远。
因为这里距离暹粒市,还有几百公里的距离,要是这样走下去,可能要靠自己晚上的御剑飞行了。白天就不用想了,出了三不管地带,虽然还有些乱,但是至少要比那里面好很多,治安什么的也能够看的过去。
所以,陈默继续朝前走,不过也在寻摸着弄辆代步工具。本来自己乾坤袋中有摩托车,自行车等等,但是这条路上时不时的就有人骑着摩托经过,所以他也不好将东西拿出来。
再次走了大概多小时,行人什么的也渐渐增多,过往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摩托车,还有三轮车,四轮车很少。来来往往的人,都穿着比较朴素。
柬国经济发展不是很强,而且这边的基础建设也不是很好,很多公路都是那种早些年修建,变的坑坑洼洼的,还有一些是土路或者是沙石路,就是那种碎石子铺成的公路。
既然人多了,他也就懒得找什么犄角旮旯拿出一辆摩托车,直接站在马路边上,做了个国~际通用的搭车手势。
他走过来的时候,就见到很多人在路边如此搭车。所以见到行人比较多,也不方便取东西的时候,就学着别人,干脆做个搭车的人。
而且他现在顶着一个柬国土著的面容,干脆入乡随俗的好。柬国这边路上行驶的车辆,大部分都是摩托,少量的是三轮车,就没有一辆四轮的汽车。
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,柬国的生活水平有多贫困,而社会经济也是比较落后的。柬国没有什么特色的产业,仅仅也就是基础农业而已,所以整个柬国都穷。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听说过这点,但是实际来了之后看到,这才有一种直观的感觉。
不知道为什么,他站在路边很长时间,来往车辆似乎没有一个想要搭载他的人,都是仅仅看看他,就疾驰而过。我了去个,自己顶着的也是柬国土著人的面容好不,都是同胞怎么就没有一个人来帮助一下的?
陈默也不急,就那么观察着,柬国是他第一次来,倒是能够看个稀奇。
没有想到他不急,却有辆皮卡车停在了他的跟前,司机将车窗降下来,双手合十在胸前,打了个招呼后,用些怪异的发音说着:“嘿!洛克,想去哪里?”
洛克是先生的意思,不过普通的柬国人不会这样称呼,而是另外一种称呼。但是陈默虽然变成柬国土著,但是他身上的穿着并没有改变,依然是以前的那身衣服,在柬国人的眼里,算是比较好的那种,因此这个人看到陈默之后,就称呼洛克。
“我想去暹粒市,是否方便?”搭顺风车,自然要找顺路的,要是不顺路,他就准备天黑以后,直接御剑前行。
反正按照柬国这边的环境,还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情,这边基本上晚上就是黑灯瞎火的比较多,至于说晚上不夜城什么的,相比国内来说,真的是非常的少。仅仅几个主要城市才会热闹一些,其他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路灯的概念,夜里就是个黑。
陈默感觉眼前这个司机说话很别扭,虽然说的高棉话他倒是能够听懂,但是却总是给人感觉有些生硬,就好比外国人说国语一样。
细细看过去,发现还是和柬国土著有些区别的。
“两万瑞尔,可以的话我就拉上你。”这个开着皮卡的司机,对陈默竖起两根指头后,笑着说道。他要两万瑞儿其实还是比较实惠的,在柬国也就是一顿饭的价格。
虽然他观察陈默身上的穿着,还有神态等等都感觉不是普通人,但是开口却没有多要。
沿着这条道路走了一阵之后,就感觉自己有些傻。
华莱士的窝点,就在柬国暹粒市的近郊一个小乡村里,所以距离目前所在的地方还有点远。
因为这里距离暹粒市,还有几百公里的距离,要是这样走下去,可能要靠自己晚上的御剑飞行了。白天就不用想了,出了三不管地带,虽然还有些乱,但是至少要比那里面好很多,治安什么的也能够看的过去。
所以,陈默继续朝前走,不过也在寻摸着弄辆代步工具。本来自己乾坤袋中有摩托车,自行车等等,但是这条路上时不时的就有人骑着摩托经过,所以他也不好将东西拿出来。
再次走了大概多小时,行人什么的也渐渐增多,过往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摩托车,还有三轮车,四轮车很少。来来往往的人,都穿着比较朴素。
柬国经济发展不是很强,而且这边的基础建设也不是很好,很多公路都是那种早些年修建,变的坑坑洼洼的,还有一些是土路或者是沙石路,就是那种碎石子铺成的公路。
既然人多了,他也就懒得找什么犄角旮旯拿出一辆摩托车,直接站在马路边上,做了个国~际通用的搭车手势。
他走过来的时候,就见到很多人在路边如此搭车。所以见到行人比较多,也不方便取东西的时候,就学着别人,干脆做个搭车的人。
而且他现在顶着一个柬国土著的面容,干脆入乡随俗的好。柬国这边路上行驶的车辆,大部分都是摩托,少量的是三轮车,就没有一辆四轮的汽车。
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,柬国的生活水平有多贫困,而社会经济也是比较落后的。柬国没有什么特色的产业,仅仅也就是基础农业而已,所以整个柬国都穷。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听说过这点,但是实际来了之后看到,这才有一种直观的感觉。
不知道为什么,他站在路边很长时间,来往车辆似乎没有一个想要搭载他的人,都是仅仅看看他,就疾驰而过。我了去个,自己顶着的也是柬国土著人的面容好不,都是同胞怎么就没有一个人来帮助一下的?
陈默也不急,就那么观察着,柬国是他第一次来,倒是能够看个稀奇。
没有想到他不急,却有辆皮卡车停在了他的跟前,司机将车窗降下来,双手合十在胸前,打了个招呼后,用些怪异的发音说着:“嘿!洛克,想去哪里?”
洛克是先生的意思,不过普通的柬国人不会这样称呼,而是另外一种称呼。但是陈默虽然变成柬国土著,但是他身上的穿着并没有改变,依然是以前的那身衣服,在柬国人的眼里,算是比较好的那种,因此这个人看到陈默之后,就称呼洛克。
“我想去暹粒市,是否方便?”搭顺风车,自然要找顺路的,要是不顺路,他就准备天黑以后,直接御剑前行。
反正按照柬国这边的环境,还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情,这边基本上晚上就是黑灯瞎火的比较多,至于说晚上不夜城什么的,相比国内来说,真的是非常的少。仅仅几个主要城市才会热闹一些,其他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路灯的概念,夜里就是个黑。
陈默感觉眼前这个司机说话很别扭,虽然说的高棉话他倒是能够听懂,但是却总是给人感觉有些生硬,就好比外国人说国语一样。
细细看过去,发现还是和柬国土著有些区别的。
“两万瑞尔,可以的话我就拉上你。”这个开着皮卡的司机,对陈默竖起两根指头后,笑着说道。他要两万瑞儿其实还是比较实惠的,在柬国也就是一顿饭的价格。
虽然他观察陈默身上的穿着,还有神态等等都感觉不是普通人,但是开口却没有多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