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正在中东执行任务的特工被调了回来,这基本上能说明是亚伦做的,如果是那个南美局的马修诺,他还没这么大的能量。

    已经被亚伦注意到了吗,这比杨逸预想的要快。

    现在根本就不是和一个弗格森打上一架的事情,这关系到了杨逸的布局。

    是不是该主动向亚伦显示一下实力了?

    都快要该进格斗场了,杨逸脑子里想的却是格斗场之外的事情。

    看了看手表,已经八点四十了,杨逸却始终拿不定主意,现在他的做法是以退为进,让亚伦调查他的一切,等亚伦发现他就是那个因为灰衣人和清洁工互相投鼠忌器,而趁机吞下了德约.马瑟尔遗产的人时,想必亚伦也就该有所动作了。

    现在的问题就是亚伦到底知道多少,所以主动显示一下实力,就能让亚伦更快的行动而不只是观望。

    亚伦应该会对自己产生兴趣,如果事情按照预想的一样进行,那么应该亚伦应该会和他接触,而不是选择直接干掉杨逸。

    应该是吧,希望是。

    那么到底要不要显示一下实力呢?

    杨逸最终还是觉得欲速则不达,如果操之过急,让亚伦察觉到了什么那就全完了,但是按部就班的来,就算时间上可能会晚一些,但终究还是更加的安全。

    终于拿定了主意,杨逸不再纠结,于是他终于开始向格斗场走去。

    该隐藏的继续隐藏,该张扬的必须张扬。

    这一战必须要胜,而且一定要把事情搞大!

    下定了决心的杨逸打算来点儿狠的了,他不会下死手,但如果可以的话,他会下重手。

    杨逸穿上了他觉得最格斗时最舒服的衣服。

    一双软底系带的皮鞋,休闲裤,上身是一件短袖衬衫。

    不是什么武术服,也不是什么武道服,因为他但凡是需要和人以命相搏时,肯定是遭遇战或者猝然遇敌的情况,如果是他早有准备要对什么人下手,那就不会空手上了,用枪才是最简单的。

    既然最常遇到的场景是不可能穿着什么武道服,那杨逸自然就不会觉得只有穿上什么特别的衣服才能动手了。

    杨逸推开了格斗场的门。

    最大的格斗场是给新人上课的地方,能容纳二百来人没问题,如果只是站在一旁当观众,站上三百人都没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