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刚还在喷溅毒液的宋之书浅笑道:“没事,就是承泽有点讨厌我,刚刚还以为我是私闯民宅,才发生了一点小矛盾。”

    宋之书在以后的剧情里,会是男主的一大助力,叶布修当然不能看着他们因为一点小事把剧情掰了,“是这样子啊。承泽,之书是有合同需要我过目,而且他是我助理,下次他来的时候你记得给他开门。以后你也要进公司,还可以向之书学习一下。”

    叶承泽最恶心宋之书的这副面孔,听到叶布修的话心里憋屈,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叶布修和宋之书到了书房谈话,在谈完正事后,叶布修邀他留下来吃饭。

    宋之书突然问道:“叶总是和刘总在交往吗?”

    叶布修庆幸端起来的茶还没喝,不然他就喷了,“没有,怎么这么说?”

    “没事,”宋之书眼神闪了闪,“只是你们今天的西装有点像情侣款。”

    叶布修没想到他脑洞这么大,不过穿着这套像情侣款的西装,他越来越觉得别扭,最后让宋之书先下楼,他去换套衣服。

    看着叶布修匆匆忙忙地背影,宋之书心情愉悦地下楼了。

    叶总长得很好看,他喜欢叶总,却不是出于外貌的原因,因为家庭原因,他是天生的性冷淡,厌恶别人接触,同时他患有皮肤饥渴症,碰触人的感觉厌恶占据了大部分。

    两年前,他第一次遇到叶总,不是在公司,而是在机场。

    他像是在接人,因为行李箱相似,他认错了人,把刚下飞机的宋之书认成了跑去找他的叶承泽,抱了抱他。

    宋之书那个时候,第一次没有感觉到厌恶,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从未有过的愉悦,让人上瘾。

    高智商的天才,总是会有一些偏执,天才在左疯子在右,一念之差可能就成了疯子,

    宋之书是有些病态的,他的想法和世人不同,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起了一些黑暗的心思,把人囚禁起来。

    叶布修很快就发现认错人,和他道歉。

    宋之书压抑着心里翻涌的情绪,笑着说没关系。

    他进入叶氏从来都不是因为报恩,在知道叶布修的所有信息后,他披着报恩的皮,靠近了他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宋之书了。

    宋之书的脑回路和人不同,他真的不想独占叶布修,因为没办法给他性福,他想的是当叶布修的情人,只要偶尔给他一点小甜头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但是那些人,都很过分,不愿意分一点点给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