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审团的13人进入了密室,他们接下来要进行评议,然后将结果递交给主审法官,主审法官最终的判断是要考虑陪审团意见的,如果双方意见相左,那么这个审判也要流审。

    法律没有限制陪审团的争论时间和方式,控辩双方和法官要在法庭上等待,可能一等就是一天、两天甚至于几月。

    当然,晚上每个人都可以回家,然后第二天继续来讨论。但只要他们从密室中出来,把一致裁决的结果告诉专业法官,那就没有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决定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欧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,陪审员们是随机产生的,他们可能没有法律常识,所做的判断仅仅来自于他们的本心,可法庭要的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某种意义上,他们代表的就是民意,这就是一种民主。

    别看陪审员们可能生活中身份很低微,但只要来到法庭上,他们就是法官和权威,就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的人。

    不管检察官还是法官,他们做出任何判断,都必须认真考虑这些普通老百姓的裁判。

    因为陪审员的临时性,他们不担心任何压力,也没有审判后担心报复的后顾之忧,这时候他们做出的判断能只服从良心、只遵循法律,因而更加公正。

    一般陪审团的判断都是很快就能结束的,首先陪审员们有工作,他们来参加庭审得到的经济补充很少,一般每天只有二十加元和等额薪水,但这会耽误他们的工作,所以可以节省时间。他们尽量节省时间。

    其次如果当庭不能做出判断,那后面就比较麻烦了,比如在晚上回家后,陪审团成员有可能接受贿赂或者受到威胁,一旦曝出这种事。那他们将接受法律的制裁,得不偿失。

    此外,法律规定陪审员回家后不能与家人谈起案情,不看有关的报道,这是很难的事情,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折磨。综合几个原因,陪审团的结果产生的还是比较快的。

    果然,这次结果出现的也很快,甚至效率快的有点惊人,陪审团成员进入密室之后仅仅不到二十分钟便出来了。检察长将结果递交给了青年法官。

    青年法官观看了结果,随即皱眉沉思了几秒钟,和周围的监护法官、两位律师进行了商讨,这时候陪审团席位和观众席位周围就响起了噪音,这是掩饰法官们最后的讨论。

    最终讨论结束,终审法官依靠律法、经验、过往经典案例和良心做出判罚,严肃的说道:“根据《宪法》和上帝赐予我的权力,我。纽芬兰最高法院终审法官郭嵩宣布本案判决如下……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口,所有人站了起来,倾听判罚结果。

    “本案控诉成立。被告人凯文-巴萨罗穆先生败诉,剥夺对两位女儿监护权力至成年,判处罚金四千加元,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零十个月……”

    青年法官的话没说完,罗珊姐妹的父亲便已经愤怒的吼叫起来:“不不不,该死的我不服!这不是真的。你的判罚结果是无效的!该死的黄皮猴子,我要向上诉法院进行申诉!我没有罪!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!”

    青年法官不理睬他的吼叫声。他冷静的将自己的判罚结果宣布出来,最后顿了顿。用犀利的眼神盯着暴怒的中年人,说道:“凯文-巴萨罗穆先生,您的上诉会被受理。如果你能胜诉,那到时候会有另一项起诉,那就是我要起诉你对我的种族歧视和对法官的侮辱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如果你的上诉失败,那么这项起诉就会推迟十八年零十个月,等你出狱之后再接受我的起诉。”

    按照加拿大宪法规定,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他们在省高级法院的审讯判决,可以将其案件“上诉”到省上诉法院。

    这样会有来自另一个法院的法官复审他们的案件,以了解当庭终审法官是否作出了正确的判决。通常,将由来自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来审理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