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之文,人如其名,文质彬彬,眉眼鼻口小巧秀气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的变色眼镜,个头比林峰要矮上一些,身材偏瘦,手指细长,似乎是有知识、有教养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总是喜欢穿着白色的衬衣,衬衣上的折痕清楚地告诉旁人,衬衣是新的,衣领总是竖立着,洁白而有型,领口内侧的边缘处没有一丝污垢。

    在这个小镇上,他这样的穿着绝对是鹤立鸡群、引入注目了,旁人都会说这个小伙真帅,有教养,家里一定很有钱吧,这样的夸奖让他极为受用,他自己也很是骄傲。

    他从小就生活在镇子上,父母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和一个土产门市部,家里住着楼房,条件优厚,林峰买不起的录音机,他就有两台,还有许多当时不多见的流行歌曲磁带。

    每当他把录音机拿到班上放流行歌曲时,总能让那些没见过市面的穷学生们羡慕不已。男同学们总是聚集在周围溜须拍马,指望着能跟着他见些市面,获得些好处;而女同学们则会时不时地抛着媚眼,往他身边凑,俨然已经把他当成了理想的“高枝”。

    这一切都让他感觉良好,按理说,他应该成为那种口空一切、骄横跋扈、肆意妄为的人,可他内心却极其胆小和怯懦,这可能是基因的作用,也可能和他那严厉的伯父有关系吧。

    总之,即便是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条件,也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信心,遇事也总是要权衡半天,躲在变色镜后面的眼神里,总是透露着阴郁和狡黠,让人琢磨不透。

    而林峰就要阳光一些,明亮而清澈的眼睛,时刻寻找着生活中的契机,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,也往往是不甘平凡的执着。

    当然,从穿着上来看,林峰就相形见绌了,衬衣的领子总是皱巴巴地趴在肩头,毕竟是旧衣裳嘛,没有所谓的干洗熨烫条件,用手揉搓和木槌敲打洗出来的衣服,难免会破坏衬衣的挺阔有型,而用肥皂洗衣又给这白色衬衣增添了些片片的浅黄。

    “你在这呢!我找了你半天!”厉之文被迫跳出了思考,回过头看去,却是方欣站在身后。这个人像只丰满的绵羊,时刻跟在他屁股后头。

    厉之文不太喜欢这样主动的女孩,虽然对他是百依百顺,但明显是另有所图,如果哪一天自己变成个穷光蛋,这只“绵羊”会不会毫不犹豫地咬了自己,然后扬长而去呢?

    方欣是跟着厉之文来的,食堂前面的一幕她也看到了,她的内心深处当然是无比畅快的,刚才还是情敌呢,一转眼就没有了威胁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她希望厉之文能够认清现实而知难而退,放弃追求许凤舞,而接受自己。她不会去想凤舞为什么喜欢那个穷小子,她也想不通,那跟她没关系,但这事的结果对她有利,她要把握好这个时机,紧紧地把厉之文抓在手里。

    “我们吃饭去吧,一会儿就没饭了!”方欣上前拉住厉之文的手,“哎呀,你的手怎么破了,是摔倒了吗?”方欣的演技绝对算一流,“我宿舍有药,走走,我给你包一下!”

    厉之文还没有从凤舞给他的打击中缓过神来,就被方欣拽着向女生宿舍走去。

    这时候,女生的宿管阿姨吃饭去了,他们俩毫无阻碍地,在路过女生们惊异的目光中进了方欣的宿舍。同宿舍的其他人还在食堂吃饭,方欣翻箱倒柜地找出来紫药水和纱布,细心地涂抹上药水,然后又用砂布把厉之文的手包扎起来。

    厉之文有些心猿意马,少女的体香直往给鼻孔里钻,而那衬衣开口处的雪白沟壑已映入眼帘,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,如果自己一时放纵,这只“绵羊”应该不会反抗吧?要不要放纵一下呢?这时,他内心深处的胆小和怯懦发生了作用,她会不会因此缠上自己呀?一定会缠上的,自己可是喜欢许凤舞的啊,要是娶方欣,哎呀,还是算了吧!

    方欣此时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,又慢慢地闭上。只是,她等了半天却没有动静,睁开一看,厉之文这个家伙竟然不见了,方欣已经满脸绯红,又气又恼,厉之文你就是个混蛋!

    这时的厉之文已经冲下了楼,门口的宿管阿姨吓了一跳,吃饭的这儿功夫竟然窜进个男的,慌忙跑出去追,这还哪追得上啊!

    厉之文也不吃饭了,一刻不停地跑去学生处,去打问那个和凤舞见面的毕业生是谁,学生处里有个男老师最是贪财,经常去他爸的饭馆吃饭,只挂账不给钱,想来让他拿出学生档案看一看,应该没问题。档案上有照片,只要看一下今年高考的男生照片,就能辨认出来。

    俗话说:“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!”,此时的林峰和凤舞坐在学校背街的小饭馆里,他们俩还不知道已经有人在惦记他们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