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阁下,我先回答原告律🔘🀹🁩师的🂳第🜬🅑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高飞成为我随从的时间并不长,但是,在短短的时间内,🃀聪慧的他也掌握了许多随从需要掌握的技能。

    比如——在他的老板面☓⚪🔍临生命威胁的时候开枪。

    原告律师说高飞的亲🅀戚邻里不知道他会开枪。

    这我就想问原告律师先生,您撒尿分几道叉,您的亲戚邻里还有👊🇈朋友都知道么?

    我想是不知道的。

    我想⚀这个世⚶🕸🎕界上的绝大多数人,也不会每掌握一项技能,就恨不👊🇈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法官阁下,我想您也一定这样认为。

    至于原告律师说的第二个问题,枪并非量产产品,市面上购买不👊🇈到。

    这我也可🞳以解答,这柄枪是我的好朋友制作并且赠与给我的。

    雇佣高飞后,因为这把枪🍺🍊🆝比较沉,我就将他交给高飞让他保管。

    原告律师,如果您认为☓⚪🔍我是杀死史密斯先生的凶手,请您给出更多的证据。

    法官阁下,我说完了。”

    道格重新坐下了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,首先是因为🜬🅑事发当场,就只有他和小🉵🋬擦👊🇈鞋匠还有已经死去的史密斯三人。

    史密斯已经死了,死人当然无法说话。

    小擦鞋匠也不必担心。

    那当然他说什么是真相,什么就是真相了。

    至于其它的像是指纹、血迹、皮屑、毛发之类的刑侦手🍉段,或许在两百年后能指出凶手是谁。

    但是,在🞳十九世纪,🅀合同上🍐虽然可以按手印,但是却还没有人将指纹甄别纳入刑侦体系。

    退一万步说⚶🕸🎕,就算是那柄枪上有道格🜬🅑的指纹又能如何呢?